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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并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也为中国法学创新发展注入动力。本期学术版围绕坚持依规治党对中国法学创新发展的学术贡献进行探讨
坚持依规治党为增强法学研究中国特色注入动力
王伟国
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深刻总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历史经验,坚持将依规治党作为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于管党治党,明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领导干部不要当法盲,也不要当党规盲,实现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在法治轨道上相互贯通。坚持依规治党蕴含着深厚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拓展了我们党依法执政之“法”的内涵与外延,为滋育中国法学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实践沃土,为增强法学研究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注入强大动力。
促进法学理论研究范式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强调法治领域改革“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意味着依规治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方面,体现出我国法治体系不同于西方法治体系的鲜明中国特色,也使中国法学理论研究迎来了一场范式变革。
法学是研究依靠规则治国理政的学问,具有深刻的实践性。长期以来,一定程度上受西方法学研究范式的影响,我国法学主要以国家法律为研究对象,对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备的其他重要规则未能给予充分关注,可谓法律之学有余而法治之学还显不足。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当代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和基础范畴,引领了新的研究范式,必将推动法学研究与我国法治建设实际更加紧密地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囊括的党内法规体系,体现了我国法治体系与西方法治体系的显著区别,深刻表明党内法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成为撬动中国法学创新发展的重要支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理论也是方法,它将依规治党纳入法学研究视域,使党内法规成为中国法学的新范畴,强化了中国法学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使中国法学在观照和总结依规治党实践中凝练法学新概念,在分析和解决依规治党问题中生成法学新理论,推动中国法学实现从单纯法律思维到法治体系思维的法学理论研究范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