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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12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等3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了哪些犯罪事实?起诉阶段证据审查情况如何?这起涉外刑事案件为何由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回应办理明家犯罪集团案件热点问题。检察机关查明了哪些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长期盘踞缅北果敢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其家族在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发展并依托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等地设立多个产业园区,招揽、吸引“金主”入驻园区,为各园区“金主”犯罪集团大肆实施犯罪活动提供武装庇护。
明家犯罪集团指挥武装力量,庇护电诈犯罪集团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达数十亿元;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造成多名中国公民死亡;武装庇护赌博犯罪集团开设赌场,供中国境内公民网络赌博及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赌资达数十亿元;武装庇护他人组织中国籍妇女出境卖淫;向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人员贩卖毒品。
温州检察机关介绍,明家犯罪集团及其关联犯罪集团成员特别众多、高达数千人。其中,明家犯罪集团及其关联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部分重要成员、造成中国公民死亡的主要责任人员共39人作为主案,由温州市检察院办理,其中16人为缅甸籍。其他数千名犯罪嫌疑人在温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及全国多地检察机关办理。
起诉阶段证据审查情况如何?
温州检察机关介绍,明家犯罪集团案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活动时间跨度大,犯罪嫌疑人极为众多,犯罪事实复杂交织,涉嫌罪名多且严重暴力犯罪突出,仅查明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就超过1万起,事实证据审查认定难度极大。同时,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犯罪手段方式隐蔽,各犯罪集团及其成员关系复杂,犯罪事实盘根错节,大量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侦查取证难度大,检察机关办案面临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