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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一部新法典,正在为中国生态治理写下新注脚。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这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中国,这是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关键一步。对世界,这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探索。
从名称上看,这部法典就颇具深意。
放眼全球,各国相关立法多称为“环境法典”“生态法典”或“环境保护法典”。中国选择“生态环境法典”这一名称,强调的不仅是污染治理,更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以及发展与保护的平衡。
换言之,这既是一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典,也是一部引导绿色发展的法典。这样的命名背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也折射出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价值取向。
草案共设五编、1242条。其中,“绿色低碳发展”被单独设为一编,这在全球环境立法中尚属首次。这一安排回应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命题,也反映出中国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上的理念转变。
过去,环境治理更多依赖末端治理。如今,重点正转向源头减排和绿色转型。通过法律形式确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意味着绿色理念正深刻融入发展方式之中。
这也是对一个世界性难题的制度回应。如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中实现发展,是各国共同的课题。中国以法典形式给出自己的答案,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