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系统入口
期刊信息
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次数限制、支持提取公积金购买车位、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3月24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等系列配套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效能,加大惠民生、稳市场、促消费力度,精准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成都此次新政聚焦群众购房核心需求,以“真金白银”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显著降低购房门槛,激发改善型住房需求活力。在贷款额度方面,政策力度大幅提级:单缴存人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从10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若购买现房,或因房屋征收拆迁购置住房,贷款额度还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这意味着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获得14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支持。
同时,新政阶段性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明确2026年底前,无论职工此前使用过几次公积金贷款,只要当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新购住房均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首套房低首付、低利率优惠政策。这一举措将有效激活“卖旧买新”的置换链条,助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除了贷款政策优化,此次新政还大幅扩容公积金使用场景,让政策红利覆盖更多民生需求。在城市更新领域,针对成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在支付个人出资的改造费用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既助力城市更新推进,也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在消费配套方面,购房人在购买新房一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房产项目的车位购置款,最高提取额度可达10万元,切实减轻群众购房及配套消费压力。此外,新政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频次限制,进一步简化提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应急资金需求。
成都链家总经理岳丙银表示,成都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打出了“降门槛、提额度、扩用途”的政策组合拳。新政精准发力,不仅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入市门槛与购房成本,更有望进一步提振市场交易信心,加速存量房源去化,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岳丙银说,新政明确鼓励现房销售与城市更新,正向引导房地产行业向高质量、低风险的健康发展方向转型。此外,新政还能高效盘活公积金沉淀的巨量资金,引导资金精准流入住房消费端,切实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与调控作用,为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心剂”。
除成都外,近期,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上海、沈阳等多地相继发力,在公积金额度、提取场景、贷款条件等方面不断优化,通过一系列精准举措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发展。
沈阳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括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扩大“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库)、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等。